2007年2月16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天降田螺姑娘 痴男存款掏光
章以省

  以为找到了一个好老婆,痴情的王某却被“女朋友”以开店为名一下子骗去了3万余元。近日,王某向台州椒江下陈派出所报了案。
  王某今年45岁,一年前由于感情原因和老婆离了婚。他在椒江下陈街道某公司做电焊工,一个月有2000元的收入,除寄给孩子读书和赡养老母亲之外,还留有一点积蓄。但美中不足的是,打了一年的光棍,他太想找个老婆了。
  两个月前,王某找到了路桥一家婚介所,得知有个很温柔贤惠的姑娘,只要求男方老实忠厚有些收入就行。王某动心了。于是,在婚介所的安排下,王某和“小芳”姑娘见了面。“小芳”30多岁,四川人,模样还算周正,王某当即表示满意。之后,两人关系发展神速,没多久就住在一起了。“小芳”很勤快,又是做饭又是洗衣,且性格温柔。王某为能找到这样的“女朋友”而庆幸。
  不久,小芳说自己得找份事做做,并说自己以前做过生意,想开家店,可苦于没有资金,现正在让家里人帮忙。几天后,她“哥哥嫂嫂”来了,又是帮她选店面,又是张罗着买这买那。第二天,“哥嫂”回家筹钱去了,过后打电话说钱借得差不多了,只差3万元。王某见“小芳”为难,就拿出积蓄多年的3万元钱给了她。可第二天一早,王某醒来,“小芳”不见了,拨她手机也是关机。